“以前我一直以为纪委监委都是处理人、‘摘帽子’的,没想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为我正了名,让我重新挺直了腰杆。”近日,万盛经开区丛林镇干部刘某某回忆其被澄清正名的经历时感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组织要为担当干部撑腰鼓劲,不能让干部辛苦更“心苦”。
近年来,重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19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断营造为干部撑腰鼓劲的良好氛围,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
澄清正名
不能让干部辛苦更“心苦”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经侦支队民警姚某立案不查等问题不属实,特予澄清。”近日,永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经侦支队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当场宣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此前,有群众举报,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姚某履职不力,未按该群众诉求立案,存在故意包庇行为。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接到问题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错告诬告就像沉重枷锁,在挫伤干部工作热情的同时,也会对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一批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冲锋陷阵。在此背景下,开展澄清正名显得尤为重要。”永川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3月,永川区纪委监委制发《永川区开展“扬正气、促担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筑墙”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澄清正名活动,对2022年以来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对符合澄清情形且具备澄清条件的检举控告,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做到应澄清尽澄清、能查处则查处,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
姚某不是个例。在“筑墙”行动中得到澄清的还有永川区审计局干部王某。
一向严谨、认真的王某,在一次交叉审计工作中,觉得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复杂,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联度较高,决定对其开展延伸审计。
但被延伸审计的企业员工江某认为企业与被审计单位并无直接关联,不愿意主动配合,以人在外地为由推脱。王某三番五次劝说江某回企业所在地。一来二去,江某怀疑是王某随意开展延伸审计,故意刁难被审计单位,于是写了一封举报信,将王某举报到永川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检举控告后,立即转送相关监督检查室,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该监督检查室对王某开展谈话,并向被延伸审计的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王某不存在举报所反映的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你‘滥用职权随意开展延伸审计’‘破坏营商环境’‘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失实,现正式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在审计局党组会议上,区纪委监委的干部通报王某检举控告核查情况。
“审计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怕,但就是不愿背上这样的‘污点’。纪委同志帮我查清了事实,为我澄清正名,也给了我继续干事创业的决心和底气。”真相查清了,收到《书面澄清函》的王某心里石头落了地。
据统计,截至目前,永川区已梳理并筛选出适宜澄清的检举控告11件,经过初审、联合审查,对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及时开展澄清,切实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闭环管理
推动澄清正名规范化制度化
澄清工作是一项审慎的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纪法和群众的检验。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澄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后续处理也进行了相应规范,探索闭环管理,确保澄清问题处置到位、澄清对象把关到位、澄清保护实施到位。
“同志,你们刚才说黎书记没有冒领补贴,那为什么我们现在收不到退耕还林补偿金了呢?”近日,在垫江县鹤游镇高桥村“三公开”澄清大会现场,一名群众对澄清内容提出疑问。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你们村退耕还林补贴已于2018年停止发放。”县林业局生态修复科负责人答复道。
去年9月,垫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村支部书记黎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村民退耕还林补贴款。经过核查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同时联合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翻阅申报材料、比对银行取款信息等,最终认定举报不实。
同时在核查中了解到,举报群众不仅通过信访渠道举报黎某,还多次到黎某家中、办公室吵闹,给黎某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困扰,于是决定以“三公开”形式到高桥村宣布调查结果,为黎某澄清正名。
“三公开”是垫江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公开信访核查结论、公开政策释疑、公开群众测评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这一举措,不仅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放下思想负担、重拾信心,同时向群众宣传普及政策知识,最大限度减少不实信访的重复发生。
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三公开”方法,树立了信访举报的正确导向,有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去年以来,已为2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化解信访举报25件。
推动澄清正名规范化、制度化,重庆一直在努力。
沙坪坝区纪委监委在2020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对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情形、方式、程序等进行细化,推动澄清证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回访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澄清工作效果,并定期汇总澄清工作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澄清工作的跟踪分析,注意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不断完善澄清工作制度。办法实施以来,共为7名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
荣昌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出台《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办理实施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等制度,细化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程序要求、澄清方式等内容,优化办理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办理、谁回复、谁澄清”的原则,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
万盛区纪工委监察室完善匿名举报公开反馈制度,规范适用范围和具体方式,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后半篇”文章。
严查诬告
杜绝“一告事就‘黄’”
一些群众调侃举报是“一封信、几毛钱、查半年”,实则说出了诬告的危害。
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一些别有用心者因一己之私,企图借信访举报诬告陷害他人。这些诬告事情虽小,却很难查清,而且杀伤力很大,不少不实举报或是恶意诬告行为,对干部产生了直接、明显的负面影响。
例如“一告事就‘黄’”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客观存在,不仅影响干部的正常任用,还让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背上了“思想包袱”。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并明确区分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依规依纪依法向诬告陷害“亮剑”。
綦江区纪委监委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同向发力。针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问题,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纪委监委机关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对故意抹黑、恶意中伤“使绊子”等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受到不实举报、符合澄清条件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予以澄清。
近年来,綦江区检举控告中初核失实比例较高。不实检控既给党员干部造成心理负担,也会助长“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个别干部甚至呈现出被动躺平的思想倾向,需要组织出面匡正祛邪、撑腰鼓劲。
诬告陷害的违纪违法成本低,对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打击。去年6月,綦江区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列为重点工作。
为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3年8月,綦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一号文件《关于查处检举控告中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试行)》印发,从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适用情形、范围方式、查证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手段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助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綦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协作配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认真研判、精准甄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
“我们严格把握审慎稳妥的原则,既注重收集诬告陷害行为成立的证据,又认真分析研判举报的动机、情节、性质和产生的后果。”綦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唐鹏程介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视诬告陷害人身份和造成的后果,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跟踪督促处理到位。
为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该区以《綦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一号文件发布:诬告陷害行为,严查!》为题,在“綦江发布”“大美綦江”“南州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办法》主要内容,引起广泛关注。
通过综合施策,成效明显。当前,綦江区信访总量、重复访、越级访同比下降6.5%、14.8%、18.5%。
惩治诬告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如何拧紧责任链条,取得坚实成效?答案是健全机制,强化协作。
对于恶意诬告陷害,江北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单位的协助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处置、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精准研判、精准打击。
黔江区纪委监委构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综合研判、高效核查、精准处理、结果运用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建立诬告陷害查处机制,加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澄清正名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的政治任务,要常态化抓细抓实抓好,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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