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在村(社区)全面推广“码上举报”,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及人口密集区域张贴“码上举报”二维码,扫码即可链接“12388”网络举报平台,群众线上举报更加快速便捷。
操作流程
1.手机扫描下方“码上举报”二维码,进入九龙坡区纪委监委“12388网络举报平台”;
2.在“网络举报须知”底端,点击“我已阅读以上条款”;
3.选择“署名”或“匿名”;
4.在“署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界面,根据反映的问题选择“检举控告”或者“申诉”、“批评建议”;
5.填写相关信息(带*必填),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检举控告”或“申诉”、“批评建议”。
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不予受理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鼓励实名举报
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可用电话等联系方式确认身份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我们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告陷害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依法举报、规范用权。
其它举报途径
1.来信举报: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7号,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400050)。
2.来访举报: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7号1号楼1楼,九龙坡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注:来访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举报材料)。
3.来电举报:拨打举报电话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1号键选择“主城区”、按5号键选择“九龙坡区”。
我们向您郑重承诺
我们将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精准做好接收和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当好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切实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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