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到村里当干部,到后面当村书记,我一直兢兢业业,时刻如履薄冰,从不敢越雷池一步。尽管如此仍然被人诬告,心里难受不说,还要受到他人的指指点点。感谢镇纪委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近日,我对曾受到诬告的某村党委书记邱某开展了一对一回访,邱某难掩激动之情。
事情要从两个月前的一次举报说起。
“纪委书记是哪个?我要举报问题!”周一是镇上的赶集日,我比平常来得早一些。刚到二楼,就听到楼道里就有人大声喧哗。
我赶紧走上去查看情况,发现正是村民李某某。前几次下村走访,与他熟悉,随即迎他到我的办公室。
“李老师,你先坐下来,不要着急,我就是你要找的纪委书记,你有什么事情反映,我们慢慢聊。”
“慢不了,现在党中央政策这么好,但是基层还有干部敢贪污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资金,你说该不该查。”
“但凡有干部敢打群众的主意,都该查。具体是哪个干部?你仔细说说情况。”我立即拿出本子记录谈话内容。
“我们村连续3年都在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我了解到补助应该是1750元一户,但是我们村里只给每户补助了1000元,一共是53户,差了39750元,这些补助资金就是村书记邱某贪污了。”李某某一边给我算补助金额,一边说着该村党委书记邱某的种种不是。
“这些情况我都记录下来了,你别着急,我们马上着手处理。”
“要好久,如果久了我就向区纪委、向市纪委反映。”李某某十分着急,大声说道。
“马上就着手调查,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送走李某某,我立即组织镇纪委同志开展研判。一方面举报对象是村党委“一把手”,另一方面举报问题是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关注度高、反应强烈,又是实名举报,必须抓紧核实。
研判后,我安排镇纪委的同志抓紧整理近年来我镇实施的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的相关资料、验收记录以及款项的拨付情况,想从中找到突破口。
然而刚刚确定了调查方向,邱某就自己主动“找上门来”。“付书记,我压根就没有贪污过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资金,一切都是造谣。”
“不着急,什么事情,慢慢说。”
“付书记,你看看,有个村民在朋友圈到处说我贪污群众改厕资金,我截图下来了。”邱某边说边从怀里掏出手机递到我面前,“你是了解我的,我哪里可能做这样的事情。”
我仔细一看,立刻明白这个在朋友圈里控诉村书记的群众就是刚走不久的李某某。
“那你真没有从中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当然没有。”邱某信誓旦旦地说道。
“他为什么要举报你?”
“应该是为了发泄私愤。因为李某某在2020年申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他选择是自行施工改造,验收合格后统一发放补助资金的方式。但是他自行改造的厕所第一次验收因为化粪池未完全密封不合格,第二次验收又因为化粪池盖板问题和卫生差不合格。他又拒绝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一直到该项工作完结的时候,都没有整改。所以我就没有签字验收。”邱某叹了一口气说道。
“那补助资金到底是1750元每户还是1000元每户?”我继续追问道。
“2020年确实是补助1750元每户,那是因为镇级有配套资金,从2021年开始补助1000元每户了,这个是政策发生了变化。”
听完邱某的解释后,我和镇纪委的同事们决定走访周边群众,还原事情的真相。通过详细核对近年来该村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资料,走访群众详细了解邱某履职尽责情况以及李某某改厕相关过程,证实了邱某的说法。
面对证据确凿的调查结果,李某某承认是自己因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验收没通过一事,心生怨气,就捏造事实举报了邱某。我耐心地向李某某讲解了不实举报的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作出了深刻的反省:“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道歉,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情了。”
“经调查核实,反映邱某贪污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资金的举报不属实,现给予澄清正名……”在随后的澄清正名会议上,我们在村民面前为邱某撑腰鼓劲并进行了澄清,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邱某脸上也重现了笑容。
看着邱某脸上再次洋溢的笑容以及和谐的干群关系,我感到十分欣慰和满足。在实践中,一些不实举报看似无关痛痒,但“杀伤力”很大,甚至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有为者敢为的有效手段,也是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心无余虑地干事创业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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