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反映我贪污补助款,虽然明知道是被‘诬告’的,但没有纪委的澄清,在群众面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近日,铜梁区土桥镇六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在镇纪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高兴地说。
去年8月,铜梁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王某某私吞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该村16社社长夏某某占用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反映问题转交土桥镇纪委展开调查。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均不属实。
近年来,铜梁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手册》,从澄清工作适用情形、实施步骤、澄清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打造集申请提出、研究评估、审批实施、结果通报、回访教育等于一体的工作链条。
为确保澄清效果最大化,区纪委监委不仅以规范化建设做好过程管控,还坚持抓源头、严末端一体推进。一方面,坚持将检举控告办件质效作为提升澄清质效的重要基础,建立检举控告办件质量评查机制,按照分兵把口、层层负责的原则,由联系监督检查室对证据把关,信访室对程序、处理意见把关,对办理质量不高、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信访举报件,启动重查,确保澄清正名工作经得起各方检验。另一方面,加强澄清正名成果运用,及时将澄清情况同步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掌握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已对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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