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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28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5 |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财税政策、财政收支预算、财政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调度和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财政收支,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决算,负责报告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
(三)负责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国库收付制度,管理财政性账户,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四)根据授权,依法监督管理市政府授权两江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国有企业、两江新区管委会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参)股企业;研究提出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拟订国有企业组建、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直属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产权交易等工作;承办直属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汇总编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直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负责考核工作,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承担直属企业监事会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及住房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会计管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一)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和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审核做好产业发展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3-634170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重庆两江企业总部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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